GB居然漏掉了维生素B1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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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果蔬汁生产企业向我们想在其产品中加入营养强化剂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但是国家规定的使用量没有具体单位,那该如何使用?

营养强化剂是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可以改善或预防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问题。营养强化作为经济便捷的营养改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首先,在我国,营养强化必须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该标准规定了营养强化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可使用的营养素化合物来源等。除此之外,国家卫生部门会以公告形式批准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以及调整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我们查询《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和相关公告发现,GB-中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的使用范围不包括果蔬汁饮料,而卫生部发布的年第15号公告附件4中,扩大了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的使用范围至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因此该企业可以在其果蔬汁饮料中营养强化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卫生部发布的公告中规定了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使用量是2-5,却未规定出具体单位,同一附件中的其他6种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量都规定了数值范围及单位,那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的使用量单位是g/kg、mg/kg?还是μg/kg?

笔者又查询了国家卫生部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营养强化剂的公告,不管是批准新品种公告,还是调整用量以及扩大使用范围、用量的公告,均规定了使用量的单位,因此笔者猜测卫生部在发布年第15号公告时可能不小心漏掉了使用量单位。

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参考《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的使用量单位,以及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扩大范围公告中的使用量单位,均是mg/kg,因此建议企业按照使用量2-5mg/kg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

作者简介

汤婷,年毕业与西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曾在食品企业担任质量负责人、品控、化验员等职务,现为北京正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技术部的技术专员,已为十余家食品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企业标准备案、车间设计等技术服务,累计审核食品标签数百个,覆盖范围包括:酱卤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方便食品、速冻调制食品、茶叶、调味茶、代用茶、白酒、其他酒、酱腌菜、蜜饯、水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热加工糕点、冷加工糕点、豆制品等14大类20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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